
歐盟於 9 月 5 日對 Google 處以 29.5 億歐元(約港幣 250.16 億元)反壟斷罰款,美國總統特朗普隨即威脅啟動 301 調查進行報復。這項針對 Google 廣告技術業務的重罰,標誌著美歐科技監管分歧正演變為更嚴重的貿易爭端。此事件對全球科技產業、美歐關係及企業營運環境帶來三重影響,這場監管風暴或將重塑國際商業格局。
歐盟重罰背後的市場壟斷指控
歐盟委員會指控 Google 自 2014 年以來濫用其在廣告技術市場的主導地位,通過偏袒自家網上展示廣告技術服務來損害競爭對手、廣告商和網上發布商的利益。歐盟競爭事務專員特蕾莎·里韋拉(Teresa Ribera)在週五的聲明中表示:「這項裁決表明 Google 利用其在廣告技術領域的主導地位,對發布商、廣告商和消費者造成了不利影響」。
此次罰款是 Google 十年來面臨的第四次歐盟重大處罰,使其在歐盟的罰金總額超過 100 億美元(約港幣 780 億元)。根據歐盟委員會的調查,Google 通過整合的廣告技術堆疊造成了利益衝突,讓自己既作為賣方代表又作為買方代表,同時還經營著連接雙方的交易平台。歐盟要求 Google 在 60 天內提出解決方案,否則將考慮實施結構性補救措施,包括剝離部分廣告技術業務。
特朗普政府的強硬回應與 301 條款威脅
美國總統特朗普對歐盟的處罰決定表示強烈不滿,在 Truth Social 平台上發文稱此舉「非常不公平」和「歧視性」。他威脅將啟動《1974 年貿易法案》第 301 條調查,該條款授權美國總統採取包括關稅在內的報復措施,以應對外國政府的不公平貿易做法。
根據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的資料,301 調查允許美國對違反貿易協定或被認定為不合理、不公平且損害美國商業的外國行為進行單邊制裁。特朗普在社交媒體上表示:「如果繼續這樣做,我將被迫啟動 301 程式,以取消對這些納稅的美國公司徵收的不公平罰款」。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發言人更是將歐盟的罰款描述為「新形式的經濟勒索」,警告稱「美國不會容忍」此類行為。
跨大西洋貿易關係面臨新考驗
這次衝突發生在美歐剛於 7 月達成貿易協議的敏感時期,當時雙方同意將大部分歐盟商品的美國關稅維持在 15% 水平。美國商會的最新報告顯示,2024 年歐盟對美國科技公司的罰款接近 67 億美元(約港幣 522.6 億元),相當於歐盟關稅收入基礎的 19.5%,這些罰款在經濟影響上類似於高額關稅。
智庫歐洲政策分析中心(CEPA)的專家警告,歐盟可能錯誤地將美國政府對科技巨頭的法律行動視為可以推進更多監管和罰款的訊號。該機構指出:「即使委員會認為自己採取的是相對溫和的方法,但這不會是美國政府的觀點,美國政府認為監管美國公司是其專屬權力」。彼得森國際經濟研究所(PIIE)的貿易專家則提醒,301 調查在 1980 年代曾被頻繁用於針對日本等貿易夥伴,當時的指控往往基於較為模糊的「不公平貿易結構」概念。
全球科技監管格局的深層變革
從歷史脈絡來看,這場爭端反映了全球科技治理模式的根本分歧。歐盟自 2018 年實施《通用資料保護條例》(GDPR) 以來,一直在推動更嚴格的科技監管框架,2022 年的《數碼市場法》(DMA) 和《數碼服務法》(DSA) 更是將監管範圍擴展至市場競爭和內容治理。相比之下,美國傳統上更依賴市場機制和事後監管,對於歐盟的預防性監管模式持懷疑態度。
國際貿易律師協會的資料顯示,自 1974 年以來共有 130 宗 301 調查案例,其中 35 宗是在世界貿易組織成立後發起的。值得注意的是,與其他美國貿易法律不同,約三分之一的 301 調查是由美國政府自主發起,而非應產業或工會請求。這種「自主發起」模式在雷根政府時期達到高峰,當時的貿易代表正是現任代表萊特希澤的前任。
企業應對策略與未來趨勢展望
對於跨國科技企業而言,這場爭端意味著營運環境的進一步複雜化。Google 全球監管事務負責人李安·穆赫蘭(Lee-Anne Mulholland)已表示將對歐盟決定提起上訴,認為罰款「毫無根據」且要求的改變將「損害數千家歐洲企業」。與此同時,Apple 也在 7 月向歐洲第二高等法院提起訴訟,挑戰歐盟早前對其徵收的 5 億歐元(約港幣 42.4 億元)罰款。
展望未來,美歐之間的監管分歧可能進一步擴大。歐盟計劃在人工智能、加密貨幣等新興技術領域推出更多監管措施,而美國則可能加大對歐盟監管行為的貿易報復力度。摩根路易律師事務所的分析指出,如果談判破裂,美國對歐盟商品的關稅可能從目前的 20% 提升至 30%,這將嚴重影響跨大西洋供應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