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與 Facebook 最近被指控透過廣告合作壟斷市場,違反壟斷法。而 Google 最近就反駁指相關的指控有誤導成分,解釋他們的開放投標工具只是為廣告發行商帶來便利的工具。
事件源自 Google 與 Facebook 之前被揭發內部有提供代號為「Jedi Blue」的私下交易,Google 容許 Facebook 有更多時間競標廣告位置、在投放網路廣告時享有折扣、以及協助了解目標客群等等。而 Facebook 就可以在辨識到用戶時至少投標當中的 90%,此外每年會投放 5 億美元以上的廣告。這樣一來 Facebook 就可以確保獲得一定的廣告位置,Google 也可以藉此提升投標的最低價。這個做法被認爲是兩間公司利用了各自的市場壟斷地位來影響市場競爭的公平性。
Google 的經濟政策主管 Adam Cohen 就回應表示他們與 Facebook 的協議並非枱底下進行,而是公開的資料,而他們也絕對不會操控投標令結果有利於 Facebook,而本身 Google 的廣告收費也低於行業平均水平,顯示市場競爭其實相當激烈。Facebook 亦就事件回應指這樣的合作在行業之間很普遍,並不存在損害市場競爭的意圖。
來源:CN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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