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型電子商務平台上,不時都會有他們自己品牌的產品出售,這些產品大多都以低價發售,令小型零售商不滿。最近印度方面就立例禁止電子商務平台出售自己旗下以及擁有股權的公司之產品。
印度商務部在聲明中表示:「由電子商務市場實體或其集團公司參股,或由電子商務市場實體或其集團公司控制其存貨的實體,將不得在該市場實體營運的平台上銷售其產品」。也就是說,例如 Amazon 和 Walmart 旗下的 Fiipkart 等平台,只可以出售與平台所屬公司沒有關聯的第三方廠商的商品。
這樣的規例,其實是要禁止這些平台透過從關聯廠商大量批發進貨或控制存貨的方式,以非常低的價格得到商品並在平台上發售,令小型零售商失去生存空間。
印度的網上零售商協會早前向印度競爭委員會發出聯署,投訴 Amazon 和 Flipkart 為擁有股權的商家提供優待,違反公平競爭條例,今次的新規例相信是因應這些投訴而訂立。
Amazon 表示他們正在了解新條例,以 Flipkart 則未有回應事件。對於小型零售商而言,這些電子商務平台雖然提供了新的渠道出售商品,但平台自己參與市場競爭的話,其規模優勢則令小型零售商變得難以競爭,如果情況惡化確實會造成壟斷局面。
來源:Venture Be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