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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趨勢科技專欄

莫乃光:請創科局為香港解決問題

創新及科技局將在十一月二十日正式成立和開始工作, 作為資訊科技界的一分子, 我希望新成立的創科局能夠帶來一番新氣象和突破,不只是談願景, 而是能夠跨越過往科技產業政策的不足。香港經濟發展來到瓶頸, 政府高層似乎非常熱衷於創新科技發展,這是前所未有的難得機會。 很多 IT 人都對我說,成立創科局是一個重新出發的機會, 他們想見到改變和進步,而不是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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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我和 IT 呼聲、 公共專業聯盟的業界人士公開向政府表達了多個對創科局的期望和要 求,很多都是刻不容緩的、實際的關注。 希望新的局長願意廣泛聆聽社會(不只是和科技相關的人) 對推動創新的意見。個人來說,最希望政府認真處理一些深層次、 涉及不同部門的本地問題,畢竟要孕育新的人才、公司或科技, 香港本身都要有條件才可以談衝出國際。政府做些博取一時掌聲、 曇花一現的東西其實很容易,但三年、五年甚至十年之後, 效果會否可以實實在在幫助目前在奮鬥、 默默耕耘的科技公司和員工?

 

政府都應該 Agile

特區政府執政以來,常把科技掛在口邊,提出大量的計劃和項目, 但結果並不成功。這關係到很多業界朋友關心的目標、 績效量度和檢討的問題。 做軟件和應用開發的人都熟悉 MVP 的概念, 就是推出一個產品之前研究用戶需求、設計解決方案、測試和修改、 到 rollout 之後繼續量度,再決定是否繼續,或是改變。 但香港政府以往做創新及科技相關的政策, 例如創新及科技基金十多年才檢討一次,反應慢、 跟不上需求和市場變化。 當局要有科技人的 Agile 和 Responsive , 否則口講創新,但用二十年前的方法做,結果都是一樣。

政府推動科技最終除了為帶動經濟增長和創造機會, 更重要的是如何在不同層面引入科技作為解決社會問題的一個工具, 例如交通,市民每日出門都面對塞車的問題, 能否透過發放實時交通數據,例如下一班車何時到達或路面情況, 讓開發者去造出幫到市民的解決方法?又如 call 車 app, 能否讓營運者有合法經營的空間?『智慧城市』的概念, 說到底都是希望可以用數據、技術幫助我們作出更好的決定、 發現和解決現有問題,改善生活環境、質素和參與。

 

更新法例 協調不同部門

科技要真正落地可以應用,尚有很多關要過,其中一個是法例。 早前Tesla升級無人駕駛軟件被運輸署急急剎停, Uber 車服務遇上出租車許可證的問題、 Airbnb 短租住宿與賓館監管衝突、 股權眾籌或違反證監條例等, 都在顯示一些互聯網模式會不符現有法例。

最近我和從事叫車 APP 的 IT 同業與房屋及運輸局副局長討論他們面對的問題, 期望創新及科技局日後會擔當聯絡其他局和部門的角色, 改變各部門各自為政的現象。 各個部門未有方法應付 disruption,普遍按兵不動、 繼續沿用舊框架。創新及科技局的其中一個重要任務, 自然是和各個部門溝通聯絡,研究和檢討法例,拆牆鬆綁。

政府去年拋出國際間競爭激烈的智慧城市概念, 並會利用東九龍為試點。 政府五個研發中心各自都在進行自己的重點項目,數碼港、 科學園又各自有發展的重心例如金融科技、開放數據、智慧機械、 老齡化等等,創科局有否策略去和研發科技界合作,運用感應器、 物聯網、大數據等的技術提升效率?會繼續任由各部門自行規劃, 還是有一套完整的方案去吸引本地和跨國科技公司聚焦於香港需要的 科技應用和科技發揮優勢的範圍?

 

走出去之前 先支持本地 IT 界

支持創業創新固然是一個方向,但幫科技公司增加客源,重要性不比 啟動基金或優惠價租用辦公室低。 要為本地的科技企業創造更多需求和市場, 起點應該是傳統行業如物流、旅遊、醫療等。 政府曾經安排 IT 業界和中小企交流,企業並不是不想用新科技, 而是實際的資金問題。科學園最近開始幫園內的公司向大企業推廣, 而去年政府推出 5000萬元配對基金讓零售業申請使用 ICT, 都是正面的發展,如何可以進一步擴闊?

英國、新加坡、台灣和多個歐洲國家都有『創新科技券』機制, 以類似醫療券和幼稚園學券的方式資助當地企業採購科技服務。 資助商界採購科技服務除了幫助創造需求, 同時可以提高各行業的競爭力。創科局如能專注推動各行各業深化應 用科技,對行業會帶來更多機遇。

政府作為最大的資訊科技用家之一, 本應帶頭採用本地資訊科技產品及服務,減少外判 IT 員工, 增加聘請公務員編制的 IT 員工。但現時政府的內部採購政策著重過 往紀錄,項目價低者得, 又不會優先採用本地的產品或服務,幫不到本地科技企業或者初創業 者參加政府項目或支持他們發展。最近我問政府過去十年外判 T- 合約員工數字,發現增幅累計竟有 208% 之多, 中小企投得政府資訊科技服務合約也持續偏低。 政府的高官如此熱衷發展科技產業,頻頻去以色列、美國、 大陸取經, 就更應該用行動顯示對香港本地科技公司和從業員的支持。

 

總結

我認為創科局成立是一個契機, 但後繼的工作最重要是創造適合科技人才和公司成長的環境。 這些工作需要協調政府各部門通力合作, 創科局的角色應該訂出產業發展策略規劃和目標, 推動創新科技署和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以外的部門共同合作,跟 進和深化的政策支援,重視檢討和改進,幫助本地業界解決問題, 切忌重蹈覆轍,才能對社會有所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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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莫乃光
香港立法會議員 (資訊科技界)

 

 

 

 

 

 

Tags : ITB
Charles Mok

The author Charles Mok

香港立法會議員 (資訊科技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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