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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I 開發紋身辨認技術分析身分 EFF 批評實驗剝削囚犯涉道德問題

每個人的紋身獨一無二,亦可反映一個人的性格、文化和信念,是主要的生物識別特徵,FBI 亦知道這個道理,所以在 2014 年開發紋身辨認技術助警方分析身分。然而電子前哨基金會(EFF)發表調查報告指,FBI 利用囚犯的紋身來開發技術,但囚犯似乎不知情,而且紋身照被用於第三方研究,失去私隱;開發過程亦無考慮道德問題,在涉及人類的研究中只「視囚犯為源源不盡的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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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可藉紋身識別身分及人際關係 EFF 批不利表達自由

FBI 於 2014 年與國家標準技術研究所(NIST)合作開發紋身辨認系統,並分析了 15,000 個紋身,但今年夏天 NIST 會拓展計劃,打算分析多達 100,000 個紋身。

透過該研究,當局可把紋身圖案視作生物特徵,輔以指模、臉容等生物資料來識別疑犯以及所屬的犯罪集團,不過該研究還有更大的目標:以紋身推斷一個人的信仰、喜好、政治取向,以及分析相似的紋身來勾勒他們的人際關係。EFF 指一個人的紋身有許多意義,例如可反映一個人的成長、隸屬某團體的象徵、記念至親的人等,但執法部門會視紋身為生物識別特徵,以「捷徑」了解人們的信仰和人際關係,不利人們的表達自由。

 

FBI 用囚犯紋身進行研究 過程有違私隱、法律和道德問題

EFF 又指出用於系統開發的 15,000 個紋身大部分都是來自囚犯,但他們似乎並不知情,而且資料其後在 19 間第三方機構分享,包括 5 間研究院、6 間大學和 8 間私人公司,部分企業更可藉此盈利。資料保存亦沒有限制,不少公開的報告均帶有紋身的照片。

更嚴重的問題是,NIST 利用囚犯紋身做研究時,沒有考慮實驗需要更嚴緊的監督以符合法例和道德標準,只「視囚犯為源源不盡的資料來源」。EFF 稱政府要進行涉及人類的實驗時,需要遵守有關法例(Common Rules),確保研究道德;假如研究對象涉及囚犯時,更需要獨立的審查委員會( Independent Review Board)監察,而且要有至少一個囚犯作成員,然而 NIST 的實驗沒有遵從這個規定,研究人員更在實驗結束後才把實驗呈交作道德審查,但他們始終沒有透露研究涉及囚犯。

可是 EFF 指當中的照片清楚顯示紋身來自囚犯,因為他們已穿上囚衣,部分更有手銬。NIST 又指相中的可識別個人身分的資料已被抹去,無需獨立審查委員會,但 EFF 反駁指他們只是把名字換成號碼。因此 EFF 希望政府中止研究計劃,研究人員亦不要利用囚犯的紋身圖片作研究。

Source : EFF

 

Dennis Ma

The author Dennis 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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