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G 網絡標準已經逐漸成型,電訊商也需要開始準備基建工程以儘快開始提供 5G 服務。政府最近終於計劃指配 26GHz 及 28GHz 頻譜,為電訊商以及小規模 5G 或創新服務供應商提供所需的頻段。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及通訊事務管理局今日宣佈,建議以行政方式指配 26GHz(24.25 至 27.5GHz)及 28GHz(27.5 至 28.35GHz)頻帶內達 4,100MHz 的頻譜,其中 3,300MHz 至 3,700MHz 用於大規模公共 5G 服務,400MHz 至 800MHz 則用於較小規模 5G 及創新服務。
前者為流動網絡營辦商及符合技術和財務要求的新經營者而設,網絡需覆蓋全香港,而申請頻譜上限為 800MHz,申請期從今年底開始到明年初,當局將會按申請數量分配頻譜,如果申請數量比可指配頻譜要多,則採用「兩階段分配機制」,指配期由明年 4 月 1 日到 2034 年 3 月 31 日。後者則為有興趣在指定地點提供公共 5G 服務的機構而設,覆蓋範圍不得超過 50 平方公里,例如大學校園、工業村、科技園及機場等,申請頻譜上限為 400MHz,申請期由今年底開始,不設期限,先到先得,指配期於 2034 年 3 月 31 日或之前屆滿。
大規模公共 5G 服務的頻譜受配者在頻譜指配後的首五年內須設置和營運不少於 5,000 個基站,而為確保頻譜受配者履行提供網絡鋪設及服務的責任,建議受配者交付每 MHz 一百萬元履約保證金。而較少規模地區性操作的共用頻譜則不設網絡鋪設及服務的責任。
此外,政府標示若有關頻譜少於 75% 被使用,不會收電訊商大部分的頻譜費,只有出現擁擠(即有 75% 或以上被佔用)並預期將會變得更為擁擠的情況下,才會徵收頻譜使用費。因此未來電訊商有望減少在頻譜費用上的開支。通訊局同時公布,將會額外釋出 200MHz 頻譜作公共流動服務用途,包括4.9GHz 頻帶(4.83 – 4.93GHz)(可在全港使用)和 3.3GHz 頻帶(3.3 – 3.4GHz)(只供室內使用)。
目前這個建議仍然在公衆諮詢階段,可於 8 月 22 日或之前提供意見。經考慮公眾諮詢所收到的看法和意見後,商經局局長和通訊局希望在 2018 年年底或之前分別作出決定,並邀請有關人士提交指配 26GHz 及 28GHz 頻帶頻譜的申請,以由 2019 年 4 月 1 日起開始使用上述頻譜提供 5G 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