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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去擁有一道彩虹?

五月天阿信的《知足》,透過悅耳的旋律,優美的歌詞,訴說世上很多東西留不住,沒法擁有,我們應該知足,從而獲得快樂。

本文既非樂評,也不是心靈雞湯,而是想認真地斟酌,人類有沒有可能「擁有」彩虹。

怎麼去擁有雨水

如果問題說的不是彩虹,而是雨水,答案就變得很簡單。三歲小朋友都懂,拿個瓶子盛著不就好了。

想深一層,遠古的人類沒有瓶子和其他容器,曾經沒法盛載液體。沒有瓶子這項發明,人類就沒法擁有、儲存、運送、轉手液體。1965 年,太古透過購入荔枝角的裝瓶廠,進軍可口可樂裝瓶業務;1983 年,又增設鰂魚涌裝瓶廠。至於 1991 年開設的沙田裝瓶廠,雖然樓高 18 層在港人眼中普通得很,卻是全世界最高的裝瓶廠。[1]

營運一家飲料公司,飲料當然是主角,但沒有瓶子,就沒法「擁有」飲料以及一系列衍生的商貿,太古清楚這個道理,切入飲料市場不走飲料研發路線,反而集中裝瓶和物流服務,從專營可樂開始,把太古可口可樂發展成龐大的業務。

瓶子的歷史太久遠,早就變成理所當然。但如果要擁有的是「創意」呢?就只能是在近代發明了商標、專利和著作權等概念,再透過國際法落實,才讓擁有它變得可能。看到金拱門就想起漢堡包,看到打勾就知道球鞋有品質保證,看到蘋果就認定是最高端的手機,原因當然是這些公司管理完善、研發尖端,但要是沒有商標法,經營得再好,都沒法做到以上效果。商標,是品牌的瓶子。

瓶子的發明讓擁有液體變成可能;知識產權的發明和落實,讓擁有創意變成可能。只要我們願意退後一步去看人類歷史,就有理由相信,今天看似絕不可能被擁有的事物,隨著科技發展和國際共識的演進,有可能成為事實。擁有彩虹並非不可能,至少不是空談。

契機就在於,NFT。

NFT 是五糧液瓶子

NFT 的原理常常顯得艱澀難懂,但歸根結柢,它就是個容器。只不過,相對於盛載液體,NFT 更加海納百川,可以盛載任何東西;從內容到域名,從門票到房子,從歷史到文化,純粹視乎使用者如何演繹,社會是否認可並圍繞它形成共識。

經常有討論說 NFT 為甚麼那麼值錢,有人堅持那是貨真價實,有人直指那是炒作甚至騙局。我卻認為,問題打從一開始就捉錯用神,就如問瓶子為甚麼那麼值錢,卻不去搞清楚瓶子盛的到底是蒸餾水,還是五糧液。

慢著,真的只是這樣麼?又不完全是,正如以上提到,瓶子有價。說起五糧液,上週我到財科暗戰章濤的辦公室作客打邊爐,席間有位賓客嗜酒,好客的章老闆拿出珍藏的五糧液招待,我因而享用了一小杯,和獲得一個冷知識——原來單是那個五糧液的瓶子,在國內也能賣個五百元;原因不贅,你懂的。

雖然理論上得知道瓶子盛著甚麼才知道價值,但畢竟那只是理論,大部分人其實並沒有那麼會品酒,但辨別五糧液、1982 年 Lafite 的瓶子,卻簡單得多。

NFT,正是那個五糧液瓶子。而且這個瓶子才剛剛發明,它的新鮮感又提供了另一層溢價。

擁有的八種功能

擁有是為了使用,已經成為古早的概念。對於數位內容和無形概念,是否擁有和能否使用不一定掛勾;甚至應該說,兩者脫勾才是常態。即使是有形資產,隨著共享經濟越益發達,按次按量使用也越來越簡便,擁有再不是使用的前提;比如說,幾下點擊,就有司機專車接送,往往比去停車場取車自駕還要方便。

更多時候,醉翁之意不在酒,擁有的重點並不在使用。隨便一個布袋,都比 LV 手袋好用。書櫃滿滿是書,很多還沒看過。Mirror 的演唱會已經過去,還存著門票。已經住在一個單位,另外又再買了十個。日常生活中,擁有非為使用的例子,數之不盡。

擁有的功能,至少能拆分成八種。

一、隨時隨地,無限使用;比如私家車。這是傳統智慧,但佔比被高估,在物質充裕,貧富懸殊的世界,佔著茅廁不拉屎的情況多的是。

二、個人化、制定方向;如公寓。擁有者可以決定物品的命運,比如房東才能盡情裝修改建;當房東決定收回單位自住,租客只能離開。

三、賺取回報;例如的士牌照、房地產。利用稀缺,向真正的使用者收取費用。

四、投資、投機;如地產、股票、「猴子」[2] 等資產。相對於細水長流的恆常收入,資產本身的價格提升,在通脹年代,動輒數以倍計。

五、炫耀、身分象徵;如名貴手袋等奢侈品。不一定是《叮噹》裡頭的富家子阿福那種霸氣外露,也包括很多廉宜的物品、含蓄的展現,比如作為科幻迷,除了《衛斯理》,也得擁有一套《三體》。

六、轉贈;如飾物。典型的畫面是老太太從首飾箱取出項鍊,珍而重之傳給後人。

七、收集;如球衣。對於營營役役的城市人,球衣用來存,多於用來穿。

八、抖內、應援;如偶像周邊商品。另一個「sad but true」的例子,是電影《樹大招風》裏的花瓶。[3]

物品不同,擁有的功能也不盡相同,而且往往不只一種,比如擁有房地產,就涵蓋以上七種功能——不,應該說全部才對,我忘了現在流行捐地示忠。反過來,擁有權也往往有著邊界,比如擁有一片土地,用途許可的話,可按地積比率建房,但不是想到甚麼就做甚麼,為所欲為。

有時,擁有權可以被拆分,最為人熟悉的是股份制,目的是促進流通。另外又有一些情況,擁有權可以按功能拆分,比如你可以保有資產的法定擁有權(legal ownership),但捐出對應的實益擁有權(beneficial ownership)。

以上太悶蛋,不贅。總之,擁有是社會共識,法律概念,怎樣演繹,如何執行,有百萬種可能,關鍵是要能取得共識。

落實彩虹的擁有權

回到本文的主題,斟酌擁有彩虹是否可能。

當然,彩虹沒法被握在手中,放進口袋,但那不代表就不能被擁有,畢竟知識產權也是無形的,更別說即使傳統如黃金,擁有者往往也不會真的拿著實體金條。我們要問的其實是,彩虹的擁有權假如存在,想要達到哪些具體功能。

且讓我們假設,社會對「擁有彩虹」的共識是第一個發現這道彩虹,拍下清晰的照片,連同位置、日期、時間、拍攝裝備、解析度等各種元資料,註冊到「彩虹帳本」,同時像「星之子」 [4] 般為彩虹命名。

對比以上可以發現,彩虹的擁有權在八種功能裡面佔了五種,包括投資、炫耀、轉贈、收集、應援。你或許會說即使五種功能加起來你都沒興趣,說實話,我也沒有。然而,一兩個人怎樣看並不重要,世界上很多事情都不是我的菜,包括名錶與紅酒,卻都是極龐大的產業。

顯然,「彩虹帳本」最好是跨國的,免除國際公約,如果它還能供開放讀取,甚至不能竄改,就更理想。這些概念似曾相識,是的,正是區塊鏈的幾項特性,也是為甚麼建基於區塊鏈的 NFT,特別適合用作數位內容以及無形概念的載體。

說穿了很兒戲,NFT 只不過是一張憑證,但這種憑證的特別之處在於開放讀取、不可竄改,而且無大台管理,不從屬於特定國家政府。彩虹 NFT 就像土地註冊處 [5],不過處理的不是土地不是房屋,而是彩虹;管理的不是政府,而是區塊鏈;見證交易的不是律師,而是礦工與驗證人。

當然,彩虹也好星星也好,都不過是例子,想帶出的是,當一種事物或概念的擁有權對世界有裨益,或有足夠大的利益瓜葛,人類和市場自然會找方法去實踐它;而 NFT 這個萬用瓶子,有助實現數位內容與抽象概念的擁有權。

不是有了 NFT 就能擁有,而是當人類有意落實一種概念的擁有權,可以透過區塊鏈形成共識,以 NFT 作為載體去實踐。

p.s. 如果我愛上你的笑容,要怎麼收藏要怎麼擁有?

NFT?傻的嗎,牢牢壓在心底就好,你早就擁有了,誰都沒法奪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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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1. 太古可口可樂公司歷史
  2. Bored Ape Yacht Club
  3. 樹大招風:雲在青天水在瓶
  4. 「星之子」陳易希,還有「星之子」 Tony
  5. 香港土地註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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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結集 NFT 書:The whole is greater than the sum of its pa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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