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 iPhone 6 和 6 Plus 的外觀設計被北京知識產權局裁定侵權後,蘋果電腦貿易(上海)及北京中復電訊設備已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出行政訴訟,現在已立案。
早前佰利向北京知識產權局稱 iPhone 6 和 iPhone 6 Plus 侵權,要求蘋果公司和中復公司停止銷售該產品,其後產權局在 5月裁定 iPhone 6 和 iPhone 6 Plus 外觀設計侵犯了佰利的「手機(100C)」專利權。產權局認為蘋果的兩款手機與佰利的手機(100C)雖有一系列差別,但均屬一般消費者難以注意,故認定兩者無顯著區別,落入涉案專利的保護範圍;又責令蘋果公司停止銷售、中復公司停止許諾銷售和銷售被控侵權產品。
由於蘋果電腦貿易(上海)及中復不服決定,他們已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出行政訴訟,要求法院撤銷被訴決定,同時宣告被控侵權產品 iPhone6 和 iPhone6 Plus 未落入涉案專利權的保護範圍。他們又認為,被控侵權產品與佰利的手機有眾多顯著區別,兩者既不相同也不近似,且佰利在另案訴訟的專利無效複審行政訴訟中的主張有悖於本案的相關意見。根據 BBC 中文網的報導,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現在已立案。
假如法院判決支持產權局的話,iPhone 6 和 iPhone 6 Plus 便可能無法在北京售賣,不過蘋果和中復仍可以上訴。
此事亦成為蘋果在中國發展的又一挫折。早前 iPhone 商標被裁定可被皮具公司擁有;今年 4 月蘋果的 iTune Movies 及 iBooks 服務亦被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