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今日(19/3)宣布,首次代幣發行人Black Cell 因應證監會對其未獲認可的推銷活動之關注,已停止向香港公眾進行首次代幣發行(ICO),並同意將相關的代幣歸還予香港投資者以取消有關的 ICO 交易。
證監會於新聞稿指出,自他們已關注 Black Cell 可能曾進行未獲認可的推銷活動及無牌進行受規管活動,並對其採取監管行動後,Black Cell 已停止向香港公眾進行首次代幣發行(ICO),並同意將相關的代幣歸還予香港投資者以取消有關的 ICO 交易。
為回應證監會的監管關注事項,Black Cell 亦承諾,除非符合《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的有關規定,否則不會設計、訂立或推廣任何構成「集體投資計劃」的計劃。
證監會解釋,他們發現 Black Cell 透過其開放予香港公眾的網站推銷一項 ICO 以便向投資者出售數碼代幣;並在促銷過程中,向投資者指出會利用 ICO 的所得收益來開發一項流動應用程式,而代幣持有人將有資格贖回 Black Cell 的股權。證監會認為在有關情況下,上述安排可能構成集體投資計劃。
證監會表示,若 ICO 涉及向香港公眾提出購買集體投資計劃中的權益或參與集體投資計劃的要約,除非獲得豁免,否則或須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事先獲得認可或符合發牌規定。集體投資計劃中的權益被視為《證券及期貨條例》所界定的「證券」。
證監會又建議,從事 ICO 活動的人士或機構如對適用的法律及監管規定存有疑問,應徵詢法律或其他專業意見,並提醒投資者,在決定參與投資 ICO 前須審慎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