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及科技局今日(23/1)回應落馬洲河套港深創新及科技園發展進度。創科園將由新成立的科技園公司附屬公司負責,按港深協議,董事局 10 名董事中有 4 名由港方提名,3 名深圳方提名,餘下 3 名共同提名。港方 4 人中將包括董事局主席,主席除可投他原有的一票外,並有權在票數均等時投決定一票。
由香港科技園附屬公司負責園區開發
創新及科技局發言人今日(23/1)回應傳媒查詢有關落馬洲河套地區「港深創新及科技園」發展進度。
發言人表示,按《關於港深推進落馬洲河套地區共同發展的合作備忘錄》,港深雙方會成立「河套區港深創新及科技園發展聯合專責小組」,就河套地區「港深創新及科技園」的重大事項進行討論和協商,暫定二月在深圳舉行第一次會議。創科局局長將擔任港方組長,港方其他常設成員包括:發展局、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教育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創新科技署及土木工程拓展署的代表。
負責開發「港深創新及科技園」的公司,將為一間由香港科技園公司全資擁有的附屬公司。按港深雙方達成的共識,假設董事局有 10 名董事,港方將提名 4 名(包括主席),深方提名 3 名,餘下 3 名則由雙方共同提名,主要由國內外頂尖科研機構、企業及大學的相關人士出任。若董事局人數不是十名,則以上述比例為基礎分配提名人數。
由港方代表任董事局主席
上述附屬公司董事局的成員,全數由科技園公司按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相關法例委任。按《香港科技園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 565 章),所有待決問題須由出席會議的董事以過半數票決定,如票數均等,則主席除可投他原有的一票外,並有權投決定一票。
作為附屬公司,該公司須就項目發展向母公司(即科技園公司)的董事局匯報,而科技園公司董事局的成員,則繼續由特區政府按相關法例委任。另外,按《合作備忘錄》,上述附屬公司亦須就「港深創新及科技園」的發展事宜向聯合專責小組匯報。
特區政府官員會在 3 月 6 日出席立法會相關事務委員會(即工商、資訊科技及廣播,以及發展事務委員會)的聯席會議,簡介項目的進展,以及探討如何盡快展開相關的工程。
Source: 香港政府一站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