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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塊鏈科技科技專欄

web3 的核心在 AI 還是區塊鏈,不是 KOL 說了算

ChatGPT 席捲全球,web3 投機者未曾深愛已無情,最近目光紛紛轉投如日中天的 AI,客氣的冷待區塊鏈,苛刻的嘲諷 web3。

還不只。有人乾脆說,web3 其實就是以 AI 為核心的互聯網,區塊鏈不過是曇花一現的空中樓閣,又或者會在 web4 才納入。KOL 老高則「有容乃大」,指 web3 既是 AI 又是區塊鏈,影片幾天的播放量就接近三百萬,超過我十年來文章閱讀量總和,果真是聽君一席話,勝讀十年書。

到底,web3 是甚麼?

web1 web2 web3 不過是論述

在分享我的看法之前,首先需要弄清楚的是,怎樣理解都好,web3 並非一套產業標準,要說標準,由 Internet Engineering Task Force(ITEF)和 World Wide Web Consortium(W3C) 協調的 HTTP 協議才是。HTTP 協議由 1996 定稿 HTTP/1,到 2015 年定稿的 HTTP/2,再到 2022 年定稿的 HTTP/3,一直默默支撐我們的互聯網。然而公地悲劇告訴我們的是,如此重要的事情,反而沒有人關心(當然包括我在內)。

另外,web3 亦不是軟體的版本號。iOS 的版本由 Apple 說了算,Windows 的版本由 Microsoft 說了算,Linux 的版本幾乎由 Linus 說了算,但 web3,沒有人可以一錘定音。

說穿了,所謂 web1、web2、web3,不過是一套論述,用來描述幾十年來互聯網如何從一個典範走到另一個典範。論述的鋪陳有時是指向未來,有時候是概括歷史。

換言之,哪一套論述能最生動、最精準地描繪出不同階段的特色,那套論述就會逐漸為人接受,最後成為「標準」。比如說社會學學者呂大樂於 2007 年於《四代香港人》把 1920 年代至 1990 年代出生的港人,按二戰、文革等重大歷史事件的影響分成四代,香港的社會圖像躍然紙上,論述廣為大眾接受。難道港人真的可以客觀地分成四代,難道以其他方式如每十年劃分港人的世代就錯了嗎?當然都不是。

web1, web2, web3: read, write, own

我最認可的 web3 論述,以 read、write、own 定性。

我在 1993 年入讀大學,拿到第一個電郵地址 s93686712@cuhk.edu.hk(咦,說出來幹嘛),用 Mosaic 瀏覽器看「萬維網」(world-wide-web)。當時的互聯網,就像是今天的區塊鏈,幾乎所有人都聽過,搞得懂它所為何事的卻沒多少,真正在生活上使用的更是少之又少。頻寬窄因此速度慢,應用少而簡單,網頁都是靜態的,想像力所限,多數被類比為報章雜誌,上網的主要體驗,就是閱讀。read,是 web1 的特色。

2000 年 3 月 10 日,Nasdaq 連升十幾年到達高位 5,000 後,Dot-com 爆破,往後幾年科網股不斷下跌,倒閉的互聯網公司多不勝數。可是,爆破的只是股市,互聯網相關技術卻在這幾年蓬勃發展,陸續出現多個新一代服務,如 2003 年 WordPress、2004 年的 Facebook 和 Gmail(當時的 G 代表提供 1G 的「超大型」、永遠不會滿的郵箱,而且還會不斷 ‘G’row)、2005 年的 YouTube、2006 年的 Twitter 和吾友 Greg Sung 的網上書架 Anobii。這些服務的最大特色是,相對於用戶閱讀由媒體製作的靜態內容,更多的是用戶生成內容(user-generated content,UGC)。所以 web2 的最大特色是,除了 read,也有 write。

2007 年 iPhone 面世,帶動了今天佔互聯網活動大半的流動互聯網與 apps,又再催生了另一批 UGC 為本的應用如 2009 年的 WhatsApp、2010 年的 Instagram 和 2011 年的 Snapchat 等等。時至今日,我們電腦和手機屏幕上的絕大部分應用,都是 web2 服務。你不一定是創作者、攝影師,但短片、照片、聊天、emoji 通通都是 UGC,你沒有生產內容的可能性接近零。

2013 年 Vitalik 發起 Ethereum,同為創辦人的 Gavin Wood 於 2014 年初次用到 Web 3.0 的說法闡述其願景。Ethereum 和智能合約正式推出並逐漸變得可用後,分散式應用 DApps 陸續出現,較知名的有 2017 年的 Opensea 和 Compound、2018 年的 Uniswap 和 2020 年的 Curve 等。相對於 web2,DApps 在易用、流暢和功能等層面沒有改善不特已,更是個倒退。然而,DApps 的真正突破在於,用戶首次可以「擁有」自己的數據和資產,而不是託管在服務供應商手上。因此,web3 之謂 web3,是在 read、write 的基礎上,再加上 own 這個新元素。

帶得走的才稱得上擁有

即使讀了上節,很多人對於 own 的說法依然不以為然。甚麼叫「擁有」需要很多唇舌解釋,但甚麼叫「不擁有」倒也簡單:你想搬家,但萬般帶不走。

香港正值開埠以來最嚴重的移民潮,路人皆知(港府除外)。但台灣的朋友不一定知道,幾年前香港也曾經掀起 Facebook 的移民潮,大量用戶不滿 Facebook 的獨裁與封閉,群起遷移到競爭對手 MeWe。我最欣賞知其不可為而為之的精神,但當時也沒有參與,不是想犬儒地袖手旁觀,而是接受不了從一個極權移民到另一個極權。結果,移民極速回流,行動瞬間消散。

這是無需專家,誰都能猜到的結果。簡單不過的道理,如果港人移民時不能帶上自己辛苦賺得的血汗錢,怎可能出現移民潮,除非是為了保命吧,但真的出現這個情況就是難民潮了。反過來說,假如移民 MeWe,用戶和粉專的社交關係、帖子、留言、按讚都可以轉移,分別只在於介面、用戶體驗和站方營運等層面,恐怕 Facebook 早就變成鬼城了。

如果你覺得我言過其實,不妨了解一下 2020 年 Sushiswap 怎樣分叉 Uniswap 並從中吸走大量用戶與流動性,或是就上月的,Blur 的 NFT 交易量怎樣一下子超越貌似擁有絕對領導地位的 Opensea。Sushiswap 和 Blur 作為後來的挑戰者固然有很多巧思,但都建基於用戶擁有自己資料和資產這個大前提,否則神仙都沒法從市場領導者手上奪得市場佔有率。

DApps 之「D」,在於用戶的數據和資產,獨立於營運商網站或 app 介面,存放於區塊鏈並由用戶以私鑰存取和使用,讓用戶不再受困於封閉花園,亦無需再因為服務商的潮起潮落,每隔一段時間就失去辛苦經營的帳戶內容,廢掉武功,重練人生。

這就是實踐 web3 的精粹——擁有權。

參與論述之爭,不如做好產品

關於 web3,我雖然有清晰而強烈的理解,也努力推廣理念,但斷不會視其他說法為「異端」。論述只有好與壞,沒有對與錯,有些論述嘗試歸納歷史爭奪詮釋權,有些則嘗試演繹理念爭取實踐,能概括歷史和承載理念的,就是好論述,反之,就會被人遺忘。

今天誰都「知道」smart phone 是指 iPhone 與 Android,忘了 Steve Jobs 2007 年在台上展示 iPhone 說故事之前幾年,Nokia 早就在生產今天被視為「stupid phone」的 Symbian smart phone。

web3 也一樣,首個 web3 論述是以區塊鏈為核心,這是追溯得到的客觀事實,但相對於改善生產關係的區塊鏈,提升生產效率的 AI 易懂又可量化,發展一日千里,假如將來 web3 被定性為 AI 主導的互聯網,我可不會意外。史書是由勝利者撰寫的,尤其是獨裁的勝利者。

身為實踐者,與其爭論誰是 web3 的名門正宗,不如低頭把產品做好,當改善由量變演化至質變,用戶自然會把你視為新的典範。

高重建

Tags : web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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