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蘋果拒絕為 FBI 解鎖 iPhone,讓外界認為蘋果重視私隱。其實蘋果一直與 Facebook 、Google 等公司不同,不喜歡用客戶資料進行廣告宣傳。一些前員工指出,蘋果對用戶資料的使用有嚴格限制,如果產品需要收集客戶資料,需要事先咨詢三位「私隱沙皇」和一位高層的同意,不過「沙皇」的決定有時會使工程師感到匪夷所思。
產品涉及用戶資料要向三大「私隱沙皇」咨詢
四個在蘋果負責審視產品私隱的前員工向路透社表示,任何產品如果涉及收集用戶資料,如 Siri 和 iAd 等都需要向三位被員工稱為「私隱沙皇」(Privacy Czars)的專家和一位高層作出咨詢,通常至少一個月才會有決定,但有時可超過一年。
該三位「私隱沙皇」的來頭不少。第一位是律師 Jane Horvath,是前 Google 的環球私隱顧問,現於蘋果負責法律咨詢和政策制定;第二位是 Guy “Bud” Tribble ,是蘋果的最初員工,與喬布斯關係密切,現負責軟件工程,但花不少時間於私隱方面,常與工程師合作;第三位是 Erik Neuenschwander,被譽為明日之星,負責監視工程師的工作,確保符合私隱規定。產品經理會與他們商討私隱問題,但假如問題複雜就要找更高級的員工甚至 Tim Cook。
他們指出,「沙皇」等人的指引主要是確保顧客資料儲存在他們的裝置上,而非蘋果的伺服器;他們亦要確保不同種類的資料要分開處理,避免資料重新組合得出客戶的個人資料。
蘋果私隱要求嚴格考起工程師
不過這些嚴格的私隱政策有時會難倒工程師。以智能助理 Siri 為例,負責保障私隱的員工堅持語音訊息要與個人身分信息分開儲存,但前員工表示:「這是後台(back-end)的大手術。」
在 2014 年更新 OS X 的搜尋工具 Spotlight 時,私隱團隊和工程團隊需要想出一個方法,要把搜尋記錄儲存至蘋果伺服器供工程師需要之餘,又不會侵犯用戶私隱。接受路透社訪問的前員工表示,他的第一反應是:「瘋了。」
iAd 可算最能反映出私隱團隊與工程團隊之間的矛盾。iAd 於 2010 年啟動,助開發者於 iOS 手機程式提供廣告賺取收入。雖然 iAd 比同類產品遲入門,但蘋果擁有 iTunes,因此理論上蘋果可以用 iTunes 的客戶資料投放切合他們興趣的廣告來提升表現。
然而兩個前員工透露,每當員工想利用 iTunes 的資料來改善廣告投放的表現時,都需要咨詢私隱團隊。他們指 iAd 的團隊一直致力為廣告商提供更詳盡的資訊,希望製作匿名的識別讓廣告商識別誰看過他們的廣告,但高層最終只允許廣告商僅可知道有多少人看過廣告。結果 iAd 難以尋找廣告商,在一月正式退居幕後。
Source : Reut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