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近年先後計劃撥款近 3 億發展藝術科技,期望能提升本地文化藝術水平,進而鞏固內地「十四五」規劃中要香港發展成「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的角色。
內地近年大談國家文化大數據這個基礎建設,對香港有參考價值,但卻難以實行。
香港一如其他地方,文化數據雜亂,對「文化創意」的定義並不統一。統計處結合聯合國的國際統計指引和香港情況,分為11個界別;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轄下的「創意香港」只針對8個界別,藝術發展局側重10個藝術形式;政府公開數據平台「資料一線通」(data.gov.hk)的文化資料非常多元化,從粵劇發展基金資助名單、博物館入場人次,到公共圖書館使用情況等。
數量不足和欠缺多元化也造成不少挑戰。參考內地文化產業研究員郭全中指出,文化大數據應該有「頻率高、實時性、全維度、在線性等特點」,但本地數據內容由主事機構各自為政,難以互通;而且數據都是靜態,如入座率、僱員人數、觀眾性別年齡特徵等,少有實時和網上活動紀錄,數據不夠全面難作深入分析。
再加上,有些新興內容如潛力無限的非同質化代幣(NFT)和元宇宙,卻被受忽略。況且,要納入大數據的難度不小,因實時資訊主要掌握在電訊商和幾家互聯網巨企手上,牽涉龐大商業利益,如何促使這些企業分享資訊是個難題。
誠然,建設本地文化大數據有助促進本地文化創意產業長遠發展,惟必須要收集不同持份者的數據,讓政府、文化團體、投資者、贊助機構都可用數據分析作為決策基礎,改善評核能力和營運水平,這樣才能更有效地提升本港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
撰文:香港大學工程學院計算機科學系、社會科學學院地理系及建築學院客席教授鄧淑明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