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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罪案宗數持續攀升 大律師斥相關法例過時促及早修訂

「買點數卡」、裸聊勒索等網絡罪案時有發生,然而本港針對科技罪行的法例過時,未能覆蓋新科技發展下衍生的罪案。香港青年協會日前聯同警方、學界及法律界人士舉辦「青少年科技罪行研討會」,探討時下科技罪案問題。警方統計顯示,本港近年科技罪案數字大幅攀升,涉及的損失金額單以 15 年計已達 18 億元。有法律界人士更指出,現行法例未能緊貼科技發展,缺乏阻嚇作用,促政府盡快檢討。

香港青年協會日前舉辦「青少年科技罪行研討會」,出席活動的署理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致辭時表示,青少年在使用網絡時應具備警惕意識,並應了解網絡並非完全自由不受限制,需為自己的行為和言行負責。他又指政府留意到近年科技罪案上升的趨勢,會加強打擊科技罪案的能力。

 

科技罪案數字急速攀升 涉及損失金額過億

隨著科技發展,不法分子利用網絡犯罪的手法越發高明且頻繁發生。據香港警方統計,本港整體罪案數字由 2011 年的近 80,000 宗跌至 2015 年約 65,000 宗,整體呈持續下降趨勢;相反科技罪案數字則持續攀升,由 2011 年約 2,000 至 2015 年已近 7,000 宗,涉及的損失金額更由一一年的 1 億 4,000 多萬港元激增 12 倍至一五年的 18 億。

香港警務處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偵緝高級督察黃迪奇指,網上交友騙案、網上銀行、商業騙案和網絡遊戲相關罪案等等都是常見的案件類型。其中裸聊勒索、網戀、假援交等均是常見的犯罪手法。他指出不法之徒通常會在聊天軟件提出提供性服務,並要求受害人買點數卡,甚至會要求提供身份證副本訛稱避免是警務人員「放蛇」,實則用於威脅勒索。

黃笑言一般人是不能透過身份證查出持有人是否警務人員,呼籲市民不要上當受騙。該類騙案受害人主要是男性,年輕介乎 14 至 60 歲,其中 20 至 30 歲佔最多,更有約一成是學生。他呼籲如任何人透過社交媒體要求作出金錢交易,必須警惕及核實要求的真確性

黃續稱,另一典型案例是網上拍賣騙案,騙徒會以比市價低的價錢出售假貨,吸收受害人上當;或是扮買家以高於售價的價錢購買,實際是利用沒有足夠金額的銀行賬戶入假票,建議市民使用可靠的網上購物平台,如現今交收需驗證貨品真偽,若使用支票交易則應確定對方已成功過數。

 

現行針對科技罪行法例過時 大律師促盡快檢討修訂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在研討會指出,現時香港法律應用於科技罪行非常不足。他表示,香港現行科技罪行的相關法律,大部分在 1993 年或之前訂立,因此未能全面覆蓋新科技的發展。不少網絡罪行只能以「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名檢控」進行監控,陸將其形容為「萬能 Key」條例。

此外,傳統條例亦未必能夠有效覆蓋相關科技罪行,如網上盜竊,按現行的《盜竊罪條例》需要設計非法轉移資產方能定罪,但實際情況是現時瀏覽或解讀重要數據雖不涉及轉移數據,但也足以讓受害者帶來重大的損失。

他認為法律過時一定程度上造成警方在執法和檢控上的困難,有必要作出檢討和修訂,陸偉雄舉例如英國及新加坡等國家相當早便已認識到電腦罪案涉及的問題,並制定適時的法律堵塞漏洞,如新加坡在 1993 年修訂《不當使用電腦法令》,更在 2013 年作出第二次修訂。

陸建議可從法律修訂和行政支援兩方面入手,如重新界定「電腦」一詞的法律定義,貼近現時科技發展;擴闊司法管轄權,針對黑客入侵等跨境網絡犯罪;以及加重罪行刑罰達阻嚇作用。行政支援方面,他建議應加強公眾教育、培育資訊科技保安專才及保護重要基礎設施等。

除舉辦首屆研討會外,主辦機構香港青年協會亦聯同警方、學界及社工團隊設立「青少年科技罪行防治機制」,協助家長和學生在遇到科技罪案時能提供支援。

Ken Li

The author Ken Li

世事洞明皆學問,人情練達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