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矽谷大型醜聞的 Theranos 詐騙案,其創辦人 Elizabeth Holmes 經過長期的審訊之後,終於被法庭裁定 4 項詐騙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 11 年 3 個月。
Elizabeth Holmes 是在 2003 年成立 Theranos,這間初創公司以血液檢測為主要業務,當時聲稱只需小量血液就可以獲得大量檢測結果,對於醫療界而言是個顛覆性的革新技術,當時 Theranos 獲得大量投資者關注,成為市值超過 90 億美元的獨角獸,Elizabeth Holmes 更被譽為「女版喬布斯」,風頭一時無兩。
不過後來在 2015 年有傳媒發現 Theranos 背後的測試結果和財務數據都是偽造,經過調查後 Elizabeth Holmes 終於落網,不過其審訊過程亦相當轉折,包括因為疫情關係延遲審訊,加上她轉而指責前男友對其虐待和控制,以及以懷孕為由申請延期等。
最近美國加州聖荷西地方法院判處 11 項罪名之中有 4 項詐騙罪,包括 1 項串謀詐騙投資者和 3 項電匯詐騙罪名成立,另外 4 項不成立,此外有 3 項未裁決。他將面臨 11 年 3 個月的監禁,以及之後 3 年的監管釋放期。對比之前被判處 7 年有期徒刑的 Theranos 前藥劑總監 Martin Shkreli,她所受到的判刑其實算相當輕微,本身被判有罪的罪名每個都最多可以判處最多 20 年監禁。而今次的判決是矽谷歷來最大型的詐騙案件,未來也有可能成為相關的法律先例,影響之後類似案件的判決。
來源:TechCrun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