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企業雖然收入和利潤都非常龐大,但往往使用不同的方式避開重稅。最近 G20 國家的財政部長就達成協議,在各自國家推動科技企業稅,堵塞稅務漏洞。
不少國家都不滿大型科技企業例如 Facebook、Google、Amazon 等等並沒有因應從世界各地賺取的利潤,在其顧客所在地繳交稅款,而是將利潤登記在低稅率國家例如愛爾蘭,以節省需要繳交的稅款。起草委員會表示:「在解決數碼化帶來的稅收挑戰方面,我們對近期取得的進展表示歡迎,並贊同這個雙管齊下的宏大計劃。我們將加倍努力,以達成基於共識的解決方案,並在 2020 年之前提交最終報告。」
英國和法國是科技企業稅的最大推手,而美國則擔心其企業會受到不公平待遇,但是最後亦同意合作推動相關改革。科技企業稅的重點是把企業的繳稅義務擴充到商品和服務銷售所得盈利,而不一定要實體存在於該國家,另外亦會推行最低企業稅,防止他們完全避開稅網。大型科技企業的避稅手法往往受到爭議,其中例如 Amazon 作為全美國三大企業之一,繳交的聯邦稅卻是 0 美元就是一例。
來源:Venture Be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