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業務規定 中國人民銀行向幾間電子付款服務公司罰款

電子付款服務在中國已經相當普及,對於這類型的公司,政府方面也有一定的法規要求它們遵守。最近中國人民銀行就向幾間電子服務公司進行調查,認為它們違反業務規定,並罰款數百至數千人民幣。

據報導,人民銀行針對國付寶、聯動優勢、銀盛支付及支付寶幾間公司作調查,報告認為它們涉及為非法交易提供網路付款服務、為非法互聯網平台提供資金清算、付款服務等,因此國付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被罰款 4,646.2 萬(人民幣,下同),聯動優勢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被罰款 2,424.8 萬。此外人民銀行上海分行和深圳中心分行亦分別向支付寶和銀盛支付服務罰款 412 萬和 2,247.7 萬。

人民銀行同一天內向四間電子付款服務公司罰款近 1 億元人民幣,而其中 3 間公司的罰款更達 2,000 萬以上,如此大規模的行動並不常見。其中國付寶的罰款更分為兩個不同的指控,分別是因違反清算管理規定、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罰款,合計處罰金額 4,447.2萬,另外一個指控則是未按照規定為身份不明的客戶提供服務或與其進行交易、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等,罰款 199 萬。

今年中國政府對於電子付款服務的規管更嚴格,向它們罰款的事件亦越來越多。今次大額罰款加上同時處罰多間公司,可能是要警惕業界以作出改善,以避免未來出現更多的問題。

來源:Reut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