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創企業新出路 港交所同股不同權正式於月底推行

經過一連串的籌備和咨詢過程,港交所今日宣布,決定大致落實《上市規則修訂諮詢文件》的建議,將於下周一(4月30日)起接受上市申請,預計首批藉以同股不同權上市的 IPO 將會在 6 月或 7 月誕生。

經過一連串的籌備和咨詢過程,港交所今日宣布,決定大致落實《上市規則修訂諮詢文件》的建議,將於下周一(4月30日)起接受上市申請,預計首批藉以同股不同權(WVR,Weighted Voting Right)上市的 IPO 將會在 6 月或 7 月誕生。

雖然,港交所主席周松崗未能在任內成功招攬阿里巴巴來港,但總算能在 4 月底退休前見證同股不同權股份來港申請上市。港交所於今日發表新興及創新產業公司上市制度的市場諮詢總結,表示在與證監會進一步磋商後,決定大致落實諮詢文件建議,並將當中細節略作修改,以反映回應人士對細節的關注,以及釐清部分條文的用意。

收 283 份回應  未許生物科技以外公司納入新興公司上市機制

是次港交所就為期一個月,關於同股不同權以及是否容許生物科技以外的公司納入新興公司上市機制等問題作出咨詢,並於今日發表結論。諮詢期內共收到 283 份回應意見,當中絕大部分意見均贊成聯交所的建議。當中,港交所接納同股不同權的公司申請上市,但未有採納容許生物科技以外的公司納入新興公司上市機制的意見。

同股不同權的股權架構在科技企業、初創公司相當常見。原因是創辦人往往財力有限,要透過多輪融資引入財務投資者,才能令公司成長,但這往往造成創辦人持股量少的問題,而同股不同權的股權架構,正好可以讓創辦人在持股較少情況下,繼續控制公司。市場上,採用同股不同權的著名企業包括 Google 、 Facebook 、 Visa 、 Mistercard ,另外也有 Uber 以及盛傳即將來港上市的小米等。

7 月 31 日或之前再諮詢檢討

港交所將會於 4 月 30 日開始,接受不同股權架構企業的上市申請,是次對同股不同權企業的要求包括最低預期市值達到 400 億元,如果市值少於 400 億元,則需要市值至少 100 億元及在最近一個財政年度收入不低於 10 億元,得到相當數額的第三方投資;以及不同投票權受益人只限個人,須於上市時及其後時間為公司董事,上市時持股量至少要 10% ,但不能超過 50% 等條件。而港交所亦會於 7 月 31 日或之前,就《上市規則修訂諮詢文件》再作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