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券計劃今起接受申請 2:1 配對方式中小企最多可獲 20 萬資助

今年五月時創科局曾就政府推出的多項科研資助措施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其中備受業界關注的 5 億元「科技券先導計劃」就披露了多項細節。創新科技署今日 (21 日) 宣布,科技券計劃正式接受申請,在港有實質業務運作最少一年的中小企均可提出申請;政府則會以 2:1 的配對方式,向每家合資格中小企提供累計上限為 20 萬元的資助,以供購買硬件、軟件及服務方案。

今年五月時創科局曾就政府推出的多項科研資助措施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其中備受業界關注的 5 億元「科技券先導計劃」就披露了多項細節。創新科技署今日 (21 日) 宣布,科技券計劃正式接受申請,在港有實質業務運作最少一年的中小企均可提出申請;政府則會以 2:1 的配對方式,向每家合資格中小企提供累計上限為 20 萬元的資助,以供購買硬件、軟件及服務方案。

 

「科技券計劃」現正接受申請 2:1 配對方式累計上限廿萬資助

今年初發表的《財政預算案》中提及多項初創企業、創新科技、中小企業支援的措施,其中就包括首次推出的「‪‎科技券先導計劃‬」,預計開支為 5 億元,計劃為期 3 年,今日創新科技署正式宣布計劃現已接受申請。

創新及科技局局長楊偉雄表示,中小型企業佔本港企業總數 98% 以上。科技券計劃提供誘因,推動中小企善用科技服務及方案,提升營運效率,同時亦為本地科技方案服務提供者締造商機。當局希望能透過計劃促使私營機構投資創新科技,以提高生產力及長遠競爭力。

在科技券計劃下,根據《商業登記條例》(第 310 章)登記,並在本港有實質業務運作最少一年的中小企,均可提出申請。政府會以 2:1 的配對方式,向每家合資格中小企提供累計上限為 20 萬元的資助,有關的中小企則須投入不少於項目成本三分之一的資金。項目完成後,政府會向申請企業發放核准資助。

 

一般營運成本不獲資助 最多可獲批三個項目

據創新科技署官方資料顯示,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均可提出申請:

  • 根據《商業登記條例》(第 310 章)在香港登記;
  • 在本港有實質業務運作最少一年,而該業務在提交申請時須與申請項目相關;及
  • 符合政府訂明的中小企定義,即在申請科技券計劃時,在本港僱用少於 100 人的製造業企業,或在本港僱用少於 50 人的非製造業企業。

而科技券計劃提供的資助用途亦有明確指引,可用於以下項目:

  • 科技顧問服務-申請企業可委聘科技顧問就其申請項目提供外部顧問服務。在提出申請時,有關顧問必須為本地組織或科研機構,或已根據《商業登記條例》在香港登記的公司/機構。
  • 購買、租用或訂購屬於項目必要組成部分的訂製設備/硬件、軟件及科技服務或方案。
  • 購買、租用或訂購屬於項目必要組成部分的現成設備/硬件、軟件及科技服務或方案。一般而言,這些設備/硬件/軟件/服務或方案的成本,不應超逾項目成本的 50%。
  • 項目審計(適用於核准資助額超過五萬港元的項目),惟獲計算入項目總成本的審計費用上限為 3,000 港元。

至於企業一般的營運成本則不會獲科技券計劃資助。

 

考慮到中小企有不同的業務和科技需要,政府建議中小企在檢視其業務運作後,根據自身需要尋找合適的科技顧問公司或供應商,以達至提高生產力或升級轉型的目標。

就提供服務的科技顧問公司或供應商,政府並不會設立特定的名單。然而,中小企在採購過程中須依從計劃所定的程序(例如報價程序)。合資格的申請將由科技券計劃委員會予以評審。該委員會由嚴志明教授擔任主席,成員來自工商界、科技界、專業服務界及相關政府部門。

科技券計劃全年接受申請,如欲取得更多資料,可瀏覽計劃網站

 

Source: 創新科技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