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乃光回應 2016 財政預算案:比施政報告更「落地」但未見智慧城市藍圖

整體而言,今年預算案在創新科技的涵蓋眾多,比施政報告更「落地」、 更實際,亦回應了本人和業界建議,支援本地科技中小企, 資訊科技人才短缺和發展金融科技面對法律瓶頸問題等。欠缺方面, 智慧城市方面仍未見藍圖,亦未見如何推動政府內部以採購, 招聘和其他項目支持創新科技。

整體而言,今年預算案在創新科技的涵蓋眾多,比施政報告更「落地」、 更實際,亦回應了本人和業界建議,支援本地科技中小企, 資訊科技人才短缺和發展金融科技面對法律瓶頸問題等。欠缺方面, 智慧城市方面仍未見藍圖,亦未見如何推動政府內部以採購, 招聘和其他項目支持創新科技。

 

科技劵:冀本地 IT 企業直接受惠

財政預算案提到在「創新及科技基金」下推出「科技券先導計劃」, 資助中小企使用科技服務和方案。 多年來我和業界一直爭取政府向本地各行業的中小企提供配對資助, 樂見終有措施出爐。

然而,業界反應普遍關注審批程序效率、可購買的服務範圍、 項目時限和作為服務提供者的條件是否必須為政府研發中心等相關機構。業界期待科技券推出能刺激本地需求, 更希望更廣泛的科技企業能夠參與其中。

我將繼續聯同業界與政府跟進計劃詳情, 希望擴闊範圍令更多本地業界受惠。 除了協助企業採購本地科技產品, 政府作為最大的資訊科技用家之一, 實在應帶頭採用本地資訊科技產品及服務。

 

推動金融科技:跨部門協作盼見實質成效

業界對當局去年成立之督導小組期望甚高, 預算案提出如投資推廣署設立專責小組和金管局連同其他監管機構成 立平台去加強與業界溝通值得支持,但跨部門工作成效有待觀察。

我認為政府應更明確為本港 FinTech 發展方向訂出研究優先次序,例如促進傳統金融業採用科技或推動檢討法例拆牆鬆綁, 即使投入再多的資源都難以解決不少初創企業面對法例灰色地帶的問題。

新加坡金管局去年 8 月設金融科技及創新部門提出 5 大策略, 包括耗資 2.25 億新元推出「金融領域科技和創新計劃」, 設立金融企業創新中心,用單一金融科技平台串連政府、銀行、 保險、投資者及初創企業進行試驗項目和培訓人才。 我期望金管局和證監會等更主動促進 FinTech 創新, 以免落後新加坡。

 

培育 IT 人才:課程師資等配套仍不足

相對於資助精英學校的同學到外國實習, 同類機會擴闊至修讀 IT 課程的本地大專生更為直接有用。 資助科技等兼讀 VTC 專業課程的學費有助在職人士進修提高技能, 希望資助學生修讀自資學士學位課程範圍能包括更多與電腦工程或資 訊科技相關科目。我亦要求當局參考新加坡的技能提升津貼模式, 鼓勵在職人士進修科技技能。

政府一直以來在推動資訊科技教育著重硬件提升,相對上師資培訓、 課程落後、不同學校之間的數碼鴻溝等問題仍未解決。 教育局已完成 STEM 教育諮詢, 我期望當局在中小學課外活動增加對科技活動支援和加強教師培訓並 更新課程。

 

作者:莫乃光
香港立法會議員 (資訊科技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