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產品的魔咒? 作業系統和搜尋引擎陷入逃不掉的 90:9:1 市估率

「市佔率」是每個企業最為緊張的指標。我們常常聽到高層要「增加市佔率」,但要達成這個目標容易嗎?對科技產品而言似乎不容易,因為它們似乎有著固定的 90:9:1 市佔率,為甚麼會有這個現象出現?

 

90:9:1 的市佔率,意味著市場由一個品牌主導,然後餘下僅有的市場由其他品牌細分。細心觀察的話,會發現這現象在作業系統、瀏覽器和搜尋引擎都有出現。

 

作業系統、瀏覽器、搜尋引擎的 99:9:1

先看看手機的作業系統。相信大家都很清楚市場主要由 iOS 、Android 和 Windows Phone (WP)主導,當中又以 Android 特別普遍。事實上根據 IDC 的數據顯示,現時 Android 、iOS 和 WP 的市佔率是 85:14:1。在這個情況下,其他作業系統的生存環境十分惡劣,早前 Firefox OS 便因為無法與佔據大量低階 Android 智能手機競爭,宣佈停止開發。

至於桌上電腦的作業系統銷售,Windows 當然是一支獨秀。緊隨其後的是 Mac OS X 和 Linux。事實上實際比例是 91:8:1。

搜尋引擎方面,Google 、Yahoo 和 Bing 三分天下眾所周知,當中 Google 更是業界的一哥。其實以歐洲為例,Google 佔了近 90%,Bing 有 7.3%,Yahoo 有 3.5%,其餘的 1.2% 是其他。至於手機搜尋,Google 比例更高,達 94%,Yahoo 有 3% ,Bing 有 2%。

瀏覽器也有這樣的比例。在 2003年時,Netscape 敗走,Firefox 和 Safari 出現的前夕,IE 雄霸市場,市佔率高達 95%。當 Firefox 推出後,便成為了 9% 的一員。事實上,Firefox 高峰時達到 24%。但自從 Chrome 推出,一切都改寫了,它取代 IE 成為普遍便同的瀏覽器,IE 和 Firefox 的市佔率正日漸萎縮。

 

是甚麼形成 90:9:1 的魔咒?

以作業系統為例,它們推出的早期經歷了一段「大鳴大放」的日子,不同廠商都希望主導市場,從中獲利。以 PC 為例,早期有 DR-DOS、 MS-DOS、 CP/M、 GEM、 Amiga 和期後的 BeOS 和 Linux;智能手機的話有 Symbian、 Meego、 Windows Mobile、 Asha、 BlackBerry 7、 BlackBerry 10 等。這種爆發的背後源於商品化(Commoditisation)的過程。(經濟學上的商品,是指消費者眼中無差異的貨品及服務。商品化即是從消費者眼中,貨品從有差異變成無差異的過程)。

如此一來,唯一斷定優勢的就是價錢。然而要維持作業系統的開發和應用程式的生態系統需要龐大的成本,足以影響一間公司。例如 Blackberry 因成本問題放棄 Blackberry 10 ,改用 Android 系統。

但瀏覽器和搜尋引擎又是怎麼一回事?它們沒有商品化,開發成本亦在使用者中隱藏了。但當中有網絡效應,使強者愈強,而且產品有排他性:正常情況下沒有人會同時使用兩部手機、電腦、搜尋引擎或瀏覽器。

 

有例外嗎?

這樣的市場比例在遊戲主機市場看不到。任天堂 Wii、PS3 和 Xbox 360 的銷售額為 101.2M 比 85.9M 比 84.9M,三者相當接近。可能的原因是是遊戲主機沒有商品化的過程,每一個平台都只得一個制造商,但智能手機和個人電腦的生產商卻有大量。社交媒體服務亦是另一個例子。人們可以既用 Facebook 亦用 Twitter ,兩者沒有排他性,與以工作為主的瀏覽器、搜尋引擎成為對比。

Source : Business Insi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