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封為「王」惹官非? 小米被舉報虛假宣傳觸犯廣告法

香港有商品說明條例規管宣傳手法,在大陸也有廣告法。最近,國內手機生產商小米被調查有否違反廣告法,難度小米用了虛假的宣傳手法誤導民眾?

香港有商品說明條例規管宣傳手法,在大陸也有廣告法。最近,國內手機生產商小米被調查有否違反廣告法,難度小米用了虛假的宣傳手法誤導民眾?

 

據大陸的《証券日報》的消息,小米被青蔥手機 CEO 譚文勝實名舉報,指小米違反於九月一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被舉報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決定立案調查。

小米是因為怎樣的宣傳手法被告違反廣告法呢?根據譚文勝講法,原來小米在網頁宣傳時用上「熒幕之王」、「世界一流」、「最低」等詞語。「以上種種最終導致消費者在選購手機產品時非常容易被誇大、虛假的廣告語誤導」。而按照廣告法規定,企業不允許使用最大、最低、獨家等一系列極限用語來宣傳。違者或被追究法律責任,以及面臨 20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人民幣以下罰款。由此可見,小米似乎真的違反規定了。

 

揭發是出於妒忌?

雖然小米可能違反廣告法,但在不少中國網民眼中,譚文勝此舉是出於報復、妒忌多於正義感。因為小米是譚文勝青蔥手機的競爭對手,而且他旗下的青蔥手機,以及較早前的小辣椒手機都未能取得市場成功。在 2013 年,他更在微博上批抨「小米手機價格堪比三星,UI 照抄蘋果,質量不如山寨,售後等於沒有」,被罰 150,000 人民幣。故此,不少人認為他是在炒作。

Source : TechInAs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