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乃光:政府一手扼殺共享經濟發展(下)

上期講到政府六年來完全沒有就規管共享住宿展開研究,只加辣現行罰則維護傳統旅館業的利益。事實上,除了共享住宿,香港人熟悉的網約車是另一個政府打壓共享經濟的例子。

政府本可以選擇對網約車和平台同樣施加規管,令的士和網約車共存,開放更多乘車的選擇外,同時制定安全、保險等規則保障市民和乘客。但自詡支持共享經濟和創新科技的香港政府,面對的士砸車堵路抗爭,決定聽從既得利益者,幫他們把潛在競爭用各種原因消滅。上年二月,政府在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上,為打擊網約車建議將現行罰則提高,做法與對待共享住宿如出一轍。

政府的建議基本上將趕絕網約車,包括將擬議罰則提升一倍,延長釘牌期限, 而最『辣』的可算增添一項有機會令被定罪的司機取消駕駛資格的條文。非常諷刺的是,政府漠視其他地區政府規管網約車的新制度,但當要『維穩』的士霸權,運輸署則表示就提高罰則選擇性參考了 10 個其他地區、如台灣、新加坡、倫敦、紐約、澳洲等地的做法。

消費者委員會曾在 2017 年發表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市場研究報告,當中包括網約車規管制度具體建議,例如以循序漸進方式,開放預約網約車服務市場,包括以『營運許可證』方式規管網約車平台、車輛及司機,又提出須處理價格透明度、乘客個人保障及交通管制。 可惜這些務實的建議三年來遭到政府『選擇性失聰』漠視。

政府扭曲公眾訴求,多年來不斷稱『專營的士』已回應社會需要,但事實上距離現時由 Uber 等平台提供的網約車服務仍相距甚遠。『專營的士』無法在今屆立法會完成審議,實際上亦給予政府更多時間,在再次展開立法工作前,一併為改革出租車服務牌照制度和處理網約車規管進行獨立研究並諮詢公眾,繼而制訂一套符合本港實際環境需要及科技應用的網約車規管制度。

創新辦走數

從近年共享民宿、網約車在香港的事態發展,令人不禁懷疑林鄭政府曾承諾會為共享經濟、創新科技『拆牆鬆綁』,如今已成明日黃花。除了電動代步工具、自動駕駛使用稍有進展外,其他範疇只見逐步收窄、不斷『加辣』,連修訂法例的研究也欠奉,與原本口號背道而馳。

政府聲稱檢視窒礙創科及經濟發展的法例及法規是政府發展創科的八大方向之一,2018 年更設立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然而該辦兩年來的工作只將共享經濟活動的監管制度及影響的研究結果『拋波』予政策局和政府部門後便草草了事。非但拆牆鬆綁不見蹤影,實際上高牆越築越高。共享經濟在香港是否已死,相信大家心中有數。公平競爭、多元化選擇一直是香港成功的基石,香港不應該繼續為保護既得利益者而犧牲創新經濟的可能性。

撰文: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